永胜县“无火清明 你我同行”倡议书
永胜县“无火清明 你我同行”倡议书
清明将至!我们寄托哀思、缅怀先辈、祭奠英烈。
清明节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禁止野外用火。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要自觉扫“防火码”,做到不点香烛、不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林区、草场内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外丢弃烟头、火种,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积极倡导坟头培土、鲜花祭、植树祭等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树立现代文明的祭祀观念。
三、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带头抵制各种用火祭祀,带头制止在林区、草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行为,要向亲朋好友、乡亲父老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营造“人人防火”的社会氛围。
四、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你我他。遇到野外违规用火,要进行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不要惊慌失措,要科学合理避险,并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永胜县森防指办公室电话“0888—6560519”。
上山莫把火种带,青山常绿森林在。上坟不烧纸,鲜花表哀思;文明搞祭祀,无火过清明。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创无火清明,构建美丽永胜新风尚。
永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