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四项措施确保打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
永胜县四项措施确保打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
“清明节”到来之际,气温快速回升,风干物燥,全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徘徊在4级以上。面对因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做饭等野外用火行为频发,火源防控点多、线长、面广,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的局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高度重视,以严肃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细化工作责任为抓手,采取四项措施严格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安排部署,做到宣传教育“广”、火源管控“严”、隐患排查“细”,火案查处“快”,为打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强责任,抓落实。进一步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协调机制。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后,再次召开15个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再次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三线”责任机制、“四个责任人”制度和“五个关键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乡(镇)长、村长、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全县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424份,形成了“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二是强宣传,提技能。在各乡镇、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2000份、《丽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2200份、《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严禁祭祀用火的通告》200份、刷写宣传标语600余条;县防火办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20台次,印制《关于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150份,印制《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7万余份;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万份,发放到全县各级干部和重点林区农户手中,在永胜电视台播出森林防火电视宣传标语80期240条。清明节期间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切实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以加强科学扑救、提高救援能力为目标,在永北、三川、期纳、仁和、程海5支防扑火专业队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及灭火演练,提高每名防扑火队员火场扑救和自救互救能力,防止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三是强巡查,控源头。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巡查制度,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各乡(镇)护林员的巡查区域和面积,对存在野外用火安全隐患的实行专人负责制。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54次分片区专项检查工作,对重点林区的顺州镇、仁和镇、鲁地拉镇、松坪乡等乡(镇)进行了森林防火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到位。全县森林管护员加大巡护力度,在重点林区和火灾易发区增加死看死守人员、重要时段和主要路口重点值守,严禁火种入山。同时加强对痴障人员、精神病人的监管,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强督查,重纪律。县纪委、监察委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规矩意识,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和参与非直系亲属的上坟祭祀宴请等活动,严禁在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做饭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由县纪委、监察委牵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历年来因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祀用火、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做饭导致森林火情频发的三川镇、永北镇等乡(镇)进行重点督查。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发现一起因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生火做饭等野外用火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和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参与上坟祭祀宴请等活动。严格执行各级森林防火机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全员在岗,各瞭望台认真做好火情监测,要求护林员、村组干部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各防扑人员能够迅速集结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通过加强移风易俗督查力度和严肃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目前我县森林防火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